聾疾的定義 | 聾疾的成因 | 失去聽覺的影響
 
聾疾的定義

聾亦稱為失聰或失聽。要知道聾疾的定義,首先要明白量度聲音的單位稱為分貝或分貝爾。下表正表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量度不同程度的聲音,去定義失聽的程度。

 

根據國際標準,失聽程度分為下列幾類:

失聽程度

僅達聆聽度
(僅可聽到之最輕微聲音)

溝通能力
極度嚴重失聽
90分貝以上
如鑽地、噴射機
通常極難感覺聲音的存在,需要靠助聽機輔助,才能感受聲音的震動力
嚴重失聽
71-90分貝
如一般道路上的車輛來往
對於叫喊聲音及宏亮的聲音,如汽車響按、鼓聲,才有反應。
中度至嚴重失聽
56-70分貝
如寫字樓、家常談話
對於較大的談話聲、汽車聲,仍感覺模糊,助聽機幫助甚大。
中度失聽
41-55分貝
如客廳
對日常言有聽覺上的困難,與人交談感到模糊不清,開始需要借助助聽機的幫助
輕微失聽
26-40分貝
如圖書館
對細少的聲音難以分辨,如樹林風吹聲。
正常聽覺
10-25分貝
如睡房、風吹樹葉聲
對一般聲音及語言能分析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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