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兩男拾消費卡澳門通購物法辦

「地上拾到的是寶或是禍」,地上的東西不是自己的就始終不是自己,像極了愛情!

日前有兩名男士早前涉嫌拾獲他人的電子消費卡及“澳門通”卡據為己有並拿往消費,失主報案追究。治安警調查後,先後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同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原來拾遺不報是犯法的行為,當拾到不是自己的東西,應要收起貪念,送交給警察局才是正道!

(參考資料: 澳門日報A07)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0-08/17/content_14548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