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介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電子消費卡)於 8月1日至12月31日推行,發放對象為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位合資格居民可獲澳門元5,000元。
第二期的使用範圍與第一期相同,每日使用上限維持為300元,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遺失後不作補發。
2. 領取資格及日期
適用對象:持有第一期電子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
3. “加值”方式及地點
加值期:2020年7月27日至12月14日(當中7月27日至31日僅限第一期電子消費卡餘額為零的消費卡加值)
“加值”地點查詢: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recharge_value_loc.jsp
4. “領卡”方式及地點
“領卡”地點查詢: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collect_card_loc.jsp
5. 代他人領取
6. 使用須知
消息來源:消費補貼計劃專頁
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images_pack.jsp#a2